惠政办发〔2009〕48号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民县落实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暨普查普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惠民县落实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暨普查普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惠民县开展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暨普查普治项目实施方案
近年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为降低中小学生的近视率,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及普查普治项目(以下简称066项目),为做好“066项目”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资助“开展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及普查普治项目”,使区域内青少年近视眼检出率与普查普治前检测数据相比有明显下降30%-40%,在校青少年视力状况有明显改善。 二、普查普治对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普查对象:全县5—18周岁在校学生。 (二)普查普治时间:2009年10 月—2010年10月。 (三)普查普治地点:县卫生局组成专家组,到各学校进行普查普治。 (四)普查普治要求:普查率要达到98%以上,治疗率达到80%以上。残疾儿童、孤儿、低保家庭儿童出具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可免费接受指定方式治疗。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9日—2009年11月20日)。 1.召开会议。召开由县普查普治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乡镇教委主任、团委书记、学校校长参加的动员大会。 2.媒体宣传。县电视台播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跟踪报道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健康教育和普查普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3.入户宣传。印制和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在校学生入户宣传。 4.其他可以利用的宣传方式。 (二)普查阶段(2009年11月21日—2009年12月10日)。 县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健康教育和普查普治专家组对区域内在校(含职业中专和技校)5—18周岁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建立在校学生视力健康档案。统计区域内在校学生近视眼发病率。 (三)普治阶段(2009年12月11日—2010年10月10日)。引导近视眼中小学生进行GZ型光明治疗仪规范无创治疗。县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健康教育和普查普治专家携带治疗仪器巡回到治疗点进行规范治疗。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局、教育局、团委、督查局、广电、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卫生局设立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常规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卫生局负责“066项目”的技术支持,中小学生近视眼的治疗、统计报表、效果检测、回访等工作;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近视眼健康教育,要开设预防近视眼课程,负责在校学生视力普查。并负责治疗的组织发动,安排好治疗场所;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团委、宣传、广电等部门做好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健康教育宣传报道工作,免费播出有关公益性广告,努力营造预防近视眼、无创治疗近视眼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努力把我县青少年近视率降低到最低水平。
附件:惠民县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及普查普治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惠民县中小学生近视防治健康教育及普查普治 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魏桂芳(副县长) 副组长:张绍勋(县一中校长、教育局局长) 曹月青(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陈思军(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督学) 刘洪刚(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炳森(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 彬(县团委副书记) 张冠霞(县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宝印(县防疫站站长) 刘金栋(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刘洪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曹雁鹏、中医院副院长魏学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卫生 近视防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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