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年陈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在逃犯投案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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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9-06-30 18:33:58 】 【信息来源:大年陈乡 | 浏览次数: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 | |
6月25日,大年陈派出所成功规劝因故意伤人批捕后潜逃7年之久的逃犯李某投案自首。
李某系该乡李坊村人。2001年5月6日,李某与同村李某某发生打斗,将李某某鼻骨打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李某某提出刑事自诉,惠民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李某逃避法院传讯外出打工。法院于2002年9月23日决定对其逮捕。
几年来,大年陈派出所制订了专门的抓捕方案,在多次抓捕未果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教育、政策攻心、人性感化等方法,多次上门与其亲属一起分析投案自首的利害关系,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在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法律的感召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天,惠民县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自首情节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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