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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71621004377892U/2024-04591
  • 组配分类政府财政决算
  • 发布机构惠民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4-10-11
  • 标 题关于2023年惠民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4-10-11
关于2023年惠民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关于2023年惠民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2023年惠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惠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7.19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5.45亿元。

二、2023年惠民县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3年惠民县共申请政府债券25.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5.45亿元,再融资债券9.72亿元(只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券,不增加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34.29亿元。未突破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2023年各级政府历次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县级财政已将政府 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突出安排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 益。在新增债券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2023年,全县新增债券15.45亿元,共安排用于9个公益性资本项目,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9.95亿元、铁路2亿元、公路1.1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3亿元、文化0.4亿元、市政建设0.7亿元。在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共计发行9.72亿元,极大降低政府融资成本,有力维护了政府信用,而且优化了债务期限结构,有效缓释了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