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4年,滨州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持续擦亮“滨周到”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旨在打造全国首个“无押金城市”。惠民县为响应上级号召和安排部署,特研究制定相应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24年5月6日,滨州市政府出台《2024年滨州市创建“无押金城市”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4﹞16号),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政务服务新效能,探索“以承诺为凭、以信用作保、以监督保障”的“无押金”服务新模式,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解决企业群众“押金束缚”,推动“诚信惠民”建设,全力打造“无押金城市”品牌。
四、重要举措
惠民县积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用于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路径、新办法,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押金束缚,让企业和群众生活更便利、舒适。
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2024年惠民县创建“无押金城市”攻坚推动方案》,认领梳理出涉及我县的医疗服务、酒店住宿、图书借阅、景区旅游、人才住宿、老年公寓等八个领域的“无押金”服务政策,让“信用优惠”遍及全民,循序建立“无押金”服务长效机制。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改革。探索选取“住院押金”和“住宿押金”作为重点推动事项,积极打通数据壁垒,加快推进住院、住宿数据与“滨州无押金城市”平台共享共用,尤其是率先推行“住院免押金”模式,以点带面,带动更多领域实行“无押金”改革。
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协同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强化群众信用意识,扩大信用运用范围,全面做好“无押金”模块推广应用。
五、关键词解读
本方案中“押金”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存放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提供公共服务单位处的一定费用,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无押金”不等于“零押金”,在市域范围内,对能取消的押金事项一律取消,对合理存在的押金事项采取信用承诺代替和加强监管,为诚信者提供更多便利,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无押金”服务。
六、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与市政策方案相比,县方案结合惠民实际,吸纳和融合了自身的特点,一是把县委“1357”工作体系纳入指导思想。因为优化营商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五年规划中的五大重点工作之一。二是吸纳了可以在惠民落地实施的政策条款。比如市方案中“在‘爱山东’APP开发‘信用无押金’服务新模块”,这属于市级权限,所以我们修改为“利用‘爱山东’APP‘信用无押金’服务新模块”。再就是把“建设‘滨州无押金城市’平台”这一整段删除,因为这是市级工作,市里建成后县区直接采用执行即可。三是推进时间节点更科学合理。比如,市方案要求6月底前对现存的缴纳押金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我县通过争取部门意见和与上沟通,县方案修改为6月底前对现存的缴纳押金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即完成上级任务,又结合惠民实际,不“跃进”,可操作性更强。
联 系 人: 李 强;联系电话: 0543-53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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