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文件精神,对我县申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经审查,拟确定以下3家企业6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43-8197779
附件:惠民县2025年第三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一览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