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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71621673187420N-1/2025-01996
  • 组配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惠民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25-04-18
  • 标 题【部门解读】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4-18
【部门解读】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结构性调整的实际需求,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牵头制定了《惠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三、出台目的

近年来,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但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状况依旧严峻,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高发、频发的态势尚未扭转,大气环境问题所固有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依旧存在。开展“四减四增” 行动,核心在于通过结构调整,从根源处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进而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着重突出以空气质量持续优化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这“四个结构”的调整工作,从源头加强污染防控,力求实现环境、经济以及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在任务安排上,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框架下四大结构调整的关键任务与举措展开了详尽阐释。并且,此轮结构调整是前两轮“四减四增”工作的延续,进一步明晰了“十四五”期间的调整方向,为“十五五”的结构优化筑牢根基,为推动结构性、根源性减排得以切实施行,以及空气质量改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精准的方向引导与可行的路径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表明要依靠强化科技支撑,为科学治污赋能。持续深化科学理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能力提升层面:一是着重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健全并完善常态化环境管理体系,增强环境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装备实力;二是在治理技术领域,聚焦低碳发展等关键技术,加大新技术的供给与应用力度,提升企业端的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在管理体系方面,围绕群众关注的大气问题,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难题;四是在能力提升方面,针对当前环境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监测设备的配备,提升监管效能。

为保障各项措施能够有效落地,《实施方案》提出两项保障举措,主要通过财政激励、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发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构建全民共治的大环保格局。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0543-6977982

现场咨询: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