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背景
2023年1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24年9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了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当前全县供销系统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社会化服务装备设施不完善、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供销社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意见建议。
二、 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精神,结合本县实际,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有效增强农资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并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与政策协同,最终实现供销合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县“三农”工作大局。
三、 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四、 重要举措
一是构建现代化为农服务体系,筑牢乡村振兴根基。打造以县级龙头企业为引领、镇级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村级托管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联动体系,提供从全托管到环节托管的系列化服务;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源,鼓励金融机构联合供销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承保理赔服务。
二是畅通农资供给主干链条,增强保供稳价能力。重点建设1处县级农资集配中心,扩大化肥、农药、种子等关键农资的储备规模和品类,参与政策性储备,发挥保供稳价作用;构建“县龙头企业-县域仓配基地-镇域服务站”一体化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技术的应用,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开展直供直销,打造区域统采服务平台。
三是织密县域现代流通网络,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支持供销社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县域商业、农村寄递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体系建设,打造便民综合平台;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参与运营农批市场、冷链物流等项目,深化农超、农企等各类对接;布局建设县级应急保障中心,遵循“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原则,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的稳定供应。
四是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培育为农服务龙头。践行社企分开原则,分步实施公司制改制,全面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同时用足用好针对国企改革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持续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做优做强农资、农产品等优势产业。
五是夯实基层组织发展基础,推动服务有效覆盖。以县为单位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网络,推动基层社服务功能提质增效;通过功能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质量;做大做强基金规模,加强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五、 主要亮点
根据惠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发展实际,并充分结合了惠民县的本地实际情况,将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展现了更强的可操作性、本地化特色和问题解决导向,具体亮点如下:
一是目标设定贴合县情,量化精准。提出服务覆盖全县20%的耕地和林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目标值根据县域规模进行了科学下调,更符合县级实际。
二是试点部署具体到点,指向性强。在镇级层面,明确以 “皂户李为农服务中心” 的改造提升为重点先行试点为全县各类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升级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样板和实践路径,体现了精准发力、典型引路的工作策略,确保了改革举措的稳步落地。
三是支持举措突出本地创新,注重政策融合效能。在金融保险领域,我县方案在落实上级普惠政策的基础上,着重提出“推动惠民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六、 关键词解释
1.供销合作社(供销社):这是一个扎根中国农村、具有独特历史和政治地位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核心使命是服务“三农”,本质是一个以流通服务为基础、正在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的综合性平台。
2. 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指的是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专业化分工和市场外包。由各类市场化服务主体(如供销社、专业公司)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其目的是通过服务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来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3. 为农服务中心:这是供销社系统在镇一级布局的综合性服务枢纽和实体据点。它集成了农资销售、技术推广、土地托管、飞防作业、农产品上行、金融保险对接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是供销社服务能力直接落地和呈现的核心抓手和平台载体。
4. 社有企业:指各级供销合作社全资或控股的市场化企业法人。它们是供销社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具体执行为农服务业务的经营主体和利润中心。推动社有企业改革,本质是让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反哺和服务于合作社的公益性和政策性职能。
5. 农资保供稳价:这是供销社承担的一项重要政策性职能。“保供”是指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或遭遇突发事件时,通过淡季储备、紧急调运等手段,保障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供应不断档;“稳价”是指利用自身的渠道和储备优势,平抑市场价格,防止投机炒作导致的异常波动,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
6. 合作发展基金: 由县联合社设立,以提取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为基础,主要用于支持推动联合社改革发展、基层建设和为农服务的专项资金。
七、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单 位:滨州市惠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刘庚
联系方式:0543-53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