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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71621673187420N-1/2026-00757
  • 组配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惠民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26-02-14
  • 标 题【部门解读】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民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2-14
【部门解读】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民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运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要素,充分发挥储备供应计划的导向引领作用,从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管理,坚守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原则,强化统筹调控与政策引导,精准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全力满足年度各类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三、制定目的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储备供应计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管理,提升土地资源供给质效,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发挥计划的导向调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优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维护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科学编制计划,精准掌握辖区实际用地需求,提升供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

四、重要举措

(一)计划总量及储备供应结构

我县2026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总规模国有建设用地储备总量为126.0774公顷,其中新增储备用地87.9863公顷,存量储备用地38.0911公顷。

202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85.304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8.2948公顷,存量建设用地7.0093公顷。202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居住用地15.4080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8.06%;商业服务业用地3.654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28%;工矿用地56.7161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66.49%;仓储用地2.040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3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24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15%;特殊用地0.879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03%;其它用地6.480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60%。

(二)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导向

1、严格遵循“突出重点、民生优先”“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的供地顺序,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类项目用地供给,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聚焦经济发展支撑性项目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全力满足国家及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招商引资、优势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新增工业用地(原地内改扩建除外),以及同一宗地存在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可按规定以划拨方式储备供应。

3、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力度。建设项目用地优先鼓励使用存量土地,从严从紧管控工业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杜绝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提高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标准,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严格对标各工业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及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储备供应,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五、关键词解释

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总量是指计划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的总规模。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结构是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储备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布局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时序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储备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

其中,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六、联系方式

咨询人:刘刚

咨询电话:0543-5310997

现场咨询地址: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