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基本编码:HM371621GA370109370000
实施编码:1137162100437785XB7370109370000
事项版本:3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惠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惠民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权限划分 | 承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的指导监督职能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厅H01公安局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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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数量限制 | 一人只能持有一本有效证件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厅H01公安局窗口 电话:0543-5356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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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2、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台湾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示例样表).doc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示例样表).jpg | 无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居民身份证(示例样表).jpg | 无 |
其他情形补充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其他情形补充材料(示例样表).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接收材料 | 0工作日 | 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 |
审批 | 审批 | 0工作日 | 符合规定的审批通过 |
制证 | 制作出入境证件 | 0工作日 | 制作出入境证件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受理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对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完善受理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4、对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指导、监督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履行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职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惠民县人民政府 | 惠民县府前街1号老县委办公楼209室 | 0543-53121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 | 0543-532700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大陆居民哪些情况下可申请前往台湾地区? |
解答 |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旅游、探亲、定居、学习、访友、处理财产和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件和前往台湾签注。 |
问题 | 目前哪些城市开放了赴台湾个人旅游? |
解答 | 目前,北京、天津、济南、南京、杭州、上海、福州、厦门、西安、成都、重庆、深圳、广州、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大连、无锡、温州、中山、烟台、漳州、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等47个城市开放了赴台个人旅游。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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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厅H01公安局窗口
电话:0543-5356076